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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学子网络“发飙”,是干预司法公正

浙大学子网络“发飙”,是干预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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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纨裤子弟飙车的“发飙”,浙大学子的“发飙”有点显得不伦不类。第一,我们是民主国家,行政是不可以干预司法的,即使交警判断有误,也应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而不是借行政之手,逼迫司法就范。第二,这种借助网络的公开信形式,有对抗不久前生效的《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之倾向,且有恶意评论交警处理不公及影射政府没有重视人民生命安全的嫌疑。如果依法追究起来,应按该“条例”生效后的第一起违法案件处理,以警效尤。浙大学子,类属杭州管辖,一旦绳之以法,可就地解决,大可不必跨省追捕。我以为,杭州市市长对此应有一定的政治敏感性,举一反三,将网络公开信与“条例”,在时间和内容上联系起来看,以便作出有力回应。至于所谓飙车党,焉知不是“仇富”的牺牲品,再说,即便有违法之处,也应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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